陶瓷制品制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中確定的重點治理行業,主要排放源為燒成窯爐和噴霧干燥塔(熱風爐)。本指南在行業上的特點和創新如下:
一是首次明確物料衡算法計算二氧化硫源強時,應綜合考慮燃料輸入的硫和原輔料輸入的硫。在指南編制過程中,開展驗證性試驗研究陶瓷制品行業硫的輸移轉化情況,對6家公司42個樣品進行檢測,形成22份檢測報告。試驗結果顯示,使用清潔燃料時原輔料輸入硫占比高,二氧化硫物料衡算公式中應考慮原輔料輸入的硫。
二是進一步摸清了陶瓷制品制造設施運行與廢氣排放規律,并體現在核算要求中。指南附錄給出了陶瓷制品制造各主要生產設施、工序廢氣污染物排放規律數據參考值,包括設施小時源強波動,正常生產、停產安排及年排放量等污染物產生規律,對合理確定源強、預測參數,便于源強核算結果應用于大氣導則,指導具體建設項目合理設置預測情景,科學開展預測和判定環境影響可接受性有重要指導意義。
三是明確陶瓷制品行業限產停產等特殊情況要求。重污染天氣應對等特殊情況下,陶瓷制品制造行業限停產情形不作為指南中所指的“非正常工況”。指南附錄中明確,許可排放量核算時應考慮停產限產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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