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應履行什么義務?
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在收到承租人開立的出租物的收據后,向供貨人支付價款,確保供貨合同的履行是保證租賃合同順利實施的前提。
二、保證按承租人選定的設備提供供貨,未經承租人同意變更,不得變更其合同規定的內容。
三、確立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權,因出租人的原因導致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權,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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