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新能源規模化制氫
1.貫徹落實國家《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立足規?;a、應用清潔低碳氫能,在新能源資源條件好、發電成本低、氫能儲輸用等產業發展條件比較好的區域,一體推進綠氫(氨等)制、輸、儲、用,加快綠氫在交通、化工、冶金等行業推廣應用,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2.對年產1萬噸以上綠氫的企業,可按生產氫(氨)全年實際用電量配置新能源發電規模,年產1萬噸氫氣配置15萬千瓦光伏規模(風電規模按上一年度區域光伏平均利用小時數/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折算)。所發電量全部由項目自用消納。制氫項目原則應布局在氫能產業發展示范區內,氫生產項目與新能源項目應為同一投資主體。
3.鼓勵制氫項目加快前期及建設進度,對2024年8月底前滿負荷生產的綠電制氫項目,準許項目業主新建同等規模的新能源項目且所發電量可并網消納。電網消納部分需按新能源規模的20%、2小時時長配置儲能規模。2024年8月后建成的制氫項目,配置新能源規模退坡。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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