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16 日 —— 負責根據《巴黎協定》建立
碳市場的一個聯合國機構通過了重要新標準,以指導減排項目衡量其影響。
這一機制被稱為《巴黎協定》碳抵消機制(PACM),它使各國和其他行為體能夠通過生成高完整性
碳信用額度來共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支持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達成共識的關鍵標準
通過的規則規定了如何衡量機制下項目的實際減排影響。具體而言,達成了兩項關鍵標準:
基線標準:用于估算在沒有該機制下項目時可能產生的排放量(即 “基線”)。這一標準的通過是確保該機制下碳抵消反映《巴黎協定》雄心的歷史性一步。它包括初始下調調整要求(例如,將歷史或當前基線設定為比常規業務排放量低 10% 的水平),以及所有基線方法隨時間至少 1% 的下調調整。這些設計旨在推動持續改進,并通過穩步降低衡量減排的基準來避免過度抵消。
泄漏標準:用于核算項目可能在其他地方導致的任何非預期排放增加(即 “泄漏”)。該標準將幫助制定
方法學的各方識別所有潛在排放源,并明確要求項目級REDD+活動必須納入東道國的國家REDD+戰略才能合格,從而確保與國家氣候努力保持一致,并增強減排的可信度。
這些商定的標準反映了
專家和利益相關方的廣泛意見,是確保 PACM 下發放的碳信用額具有雄心、真實、額外性和可驗證性的關鍵。
其他成果
除通過基線和泄漏標準外,監督機構還作出了多項支持實施的相關決定,包括:
就如何與東道國公平分享項目收益開展磋商的流程;
重新聚焦能力建設,幫助各國建立參與機制所需的系統,包括明確東道國的角色;
通過一項關于爐灶活動過渡的決定,使早期項目與最新可用數據和指南保持一致。
監督機構主席馬丁?赫森(Martin Hession)表示:“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
會議。我們最終通過了一項突破性決定,確保通過隨時間對抵消水平進行最低下調調整的程序,使抵消水平與凈中和路徑保持一致。我們已處于獨特的位置,能夠支持考慮碳抵消的東道國,并決定通過提供專門渠道確保它們公平分享減排收益、啟動關于東道國角色和責任的對話,以及探索加強和有針對性的能力建設方案,來加強與各國的溝通。我們還采取行動,通過要求應用最新適用數據來確保某些過渡項目的質量。”
下一步計劃
本次會議的成果為《巴黎協定》碳抵消機制下的方法學加速實施鋪平了道路。盡管這標志著重要進展,但預計清潔發展機制的項目過渡數量少于預期,這將導致短期資金缺口,直至 2026 年起使用 PACM 方法學的新項目開始落地。監督機構將繼續密切監測資金狀況,并將就此向《巴黎協定》締約方報告。
在奠定基礎后,監督機構將繼續制定該機制的其他關鍵要素,包括補充工具、指南和機制登記冊。首批 PACM 方法學預計將于年底前由監督機構批準。
《巴黎協定》碳抵消機制(又稱第 6.4 條機制)是根據《巴黎協定》設立的碳信用機制。它使各國能夠以更經濟的方式提高氣候雄心并實施國家行動計劃,識別和鼓勵可驗證的減排機會,吸引資金實施減排,并允許各國和其他團體合作開展這些活動并從中受益。
該機制設有監督機構,負責制定和監督其運作所需的要求和流程,包括制定和 / 或批準方法學、登記活動、認證第三方核查機構,以及管理第 6.4 條登記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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