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投融資需系統性推進
趙華林指出,可以通過系統性的措施破局,進一步深化我國氣候投融資工作的實現。首先,要在政策端進一步加強氣候投融資支持的力度,以彌補資金的缺口,包括制定氣候投融資專項規劃,明確階段性的目標和重點的任務,出臺稅收優惠政策、財政的補貼、綠色采購等配套的政策,對氣候友好型項目給予稅收減免或補貼,引導資金流向低碳領域。“我認為總的來講,氣候投融資就是一個綠色金融的一部分。是金融,它就要有效益,它不光是一個財政投資,所以綠色投資、氣候投融資是否能找到合適的項目,是它成功的關鍵。光靠經濟效益、投資效益,在短期內是不能使大量的資金流入這個領域的,所以政府應該在貼息、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它是一個帶有公益性的金融工具。”
其次,趙華林指出,應該建立規范的氣候資金運用機制以及提升資金的效率,要通過制定詳細的資金利用規劃和監管的辦法,對資金的流向、使用的情況進行實時的監控,確保資金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督,定期對項目進展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同時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對氣候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全面的評估。
最后,趙華林指出,應該完善跨部門協同的機制,利用好
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部級協調的機制,統籌多部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整體規劃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的構建,并推進其組織實施的進程,加強部門間的協調和溝通,避免因部門職能差異導致的標準不一致,以及提升氣候投融資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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