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歐盟是重要的經貿合作伙伴,雙邊經濟貿易合作關系持續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其中,“一帶一路”
綠色合作在中東歐取得重要進展。但是,近期歐盟推行的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等
綠色低碳政策將給中歐未來低碳合作帶來一定挑戰。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潛在影響
對于歐盟本身而言,一方面歐盟CBAM可能造成部分成員國投入成本上升,對歐盟國家的產出和就業的影響存在顯著差異,可能加劇不平等。尤其是像保加利亞、愛爾蘭和希臘這些高度依賴非歐盟國家進口的國家。另一方面,歐盟內部不平等問題也可能逐漸凸顯。部分高度發達的國家,如德國、意大利和西班牙,可能會受益于CBAM,而新成員國依賴于從非歐盟國家進口鋼鐵等高碳產品,則面臨產出增長限制。
對中國來說,CBAM的短期作用有限,長期影響較大。歐盟CBAM在初期僅納入鋼鐵、鋁、水泥、化肥等行業,而中國出口歐盟產品以鋼鐵和鋁產品為主,化肥、水泥等出口量較小。中國作為全球規模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工業化與城鎮化進程將穩步推進。這一發展階段的特性決定了即使
新能源超高速增長,中國制造業領域的相對高碳狀況也將持續存在。中國出口產品以制造業產品為主,而歐盟、美國等發達經濟體是主要的出口市場,對中國制造業產品存在大量需求。因此,CBAM可能會給全球經濟發展帶來挑戰。
中歐經貿合作的機遇和挑戰
在全球低碳轉型的背景下,中國和歐盟應對氣候的立場始終一致,可以借助已有的新能源和基礎設施等傳統合作領域的優勢,繼續加強務實合作。比如在“一帶一路”框架下,中國可以進一步與歐盟國家在核電、風電、光伏發電等
清潔能源項目上,開展綠色低碳技術、
清潔能源等新興領域合作,充分發揮中國在新能源汽車、光伏等綠色產業的技術和產能優勢,拓展對歐盟國家的綠色產品產業鏈支持,助力其產能升級和低碳轉型。
但中歐經貿合作中CBAM帶來的挑戰和復雜性也不可忽視。
首先,在CBAM問題上,歐盟態度立場是將其視為實現氣候目標和維護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工具。這種立場或將限制貿易的靈活性,也使得雙方在某些關鍵問題上存在分歧。
其次,中國與歐盟在資源稟賦和發展階段的差異性,也導致了在傳統化石燃料利用、產業結構轉型等方面存在不同。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作為新能源發展的絕對主力,仍然需依賴煤炭等傳統能源來支撐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歐盟是老牌發達國家的經濟結構,更傾向于快速淘汰化石燃料。發展階段和國情的差異使得中歐雙方很難在所有領域達成一致,需要通過進一步溝通和努力形成雙贏的利益共同體。
此外,歐盟可能借助CBAM等氣候貿易政策,影響并改變中國與歐盟國家在能源、基礎設施等領域的經貿合作。例如,CBAM的實施可能會影響中國向歐盟出口鋼鐵、水泥等高碳的基礎產品,進而影響相關產業鏈供應,造成短期的經濟損失和就業壓力,需要雙方謹慎對待。CBAM的實施還可能引發對于WTO規則合規性的爭議,這可能導致貿易摩擦的增加,給中歐經貿關系帶來一些新的不確定性。
目前歐盟CBAM仍處于過渡期,這為中歐雙方提供了寶貴的溝通和協調機會。中國與部分歐盟成員國(如匈牙利等東歐國家)在應對歐盟CBAM政策上存在一定的利益契合點,這些國家可能同樣關注CBAM對其經濟和產業的潛在影響,因此可能更愿意與中國就相關問題進行溝通和協調。中國可以利用這個過渡期,與歐盟加強在CBAM等區域性氣候政策問題上的對話與合作,借助現有的雙邊和多邊貿易合作渠道,加強對話,交流應對CBAM的經驗和策略,幫助雙方更好地應對CBAM帶來的挑戰,為長期參與全球氣候治理進程打好基礎。
近期,歐盟已經對CBAM進行申報簡化,通過引入50噸豁免門檻、優化申報流程、提高數據提交靈活性等措施,顯著降低了出口國家的合規負擔。50噸豁免門檻惠及中國中小型碳密集型企業,免除其報告義務,節省了數據收集和第三方驗證的成本。
在當前不確定且非常不樂觀的國際政治經濟形勢下,比如俄烏沖突、美國退出氣候協議、美國發起全面貿易關稅戰等,進一步凸顯了平衡經濟發展與減排的戰略意義。中歐更需要加深合作,在多邊
平臺上采用更公平的貿易規則,爭取最大化CBAM簡化措施的利益,為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中歐經貿合作的發展方向
一是加強政策對話,協調碳定價機制。建立常態化的政策溝通渠道,深入討論各自的碳定價政策和實施細節。中歐雙方可以通過增進互信和理解,逐步協調碳定價水平,減少氣候政策不一致帶來的摩擦。這不僅有助于降低CBAM對中歐合作的影響,也能為全球碳定價機制的形成提供有益經驗。例如,可以借助現有的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或G20氣候工作組,定期討論碳定價政策和CBAM實施細節。具體到CBAM應對策略,中國可提出基于國內ETS的
碳價抵扣方案,允許出口企業用已支付的國內碳成本抵減CBAM證書費用。歐盟可分享ETS設計經驗,幫助中國順利將
碳市場擴展至鋼鐵和水泥行業。
二是完善
碳排放核算體系,提高
碳排放數據的可信度和準確性。中歐應建立科學、統一的碳排放核算標準和方法,并積極推動排放核算數據共享,例如開發先進的監測技術、建立第三方核查機制等措施。通過提高碳排放數據的質量,可以降低CBAM實施中的不確定性,增強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例如,中國和歐盟可以構建跨國數據共享平臺。通過第三方核查機制,確保數據可信度。中國還可以借鑒區塊鏈、衛星監測等高精度實時技術,構建更準確的國內碳排放監測網絡數據庫。歐盟可提供技術培訓,助力中國企業使用CBAM注冊系統高效上傳數據。統一核算標準可提升CBAM的公平性,降低對發展中國家的歧視性影響。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9)議程中特別強調數據透明度,中歐的合作經驗可推廣至印度、南非等國,助力其應對CBAM成本。此外,技術核查和標準協作還可推動全球碳核算標準制定,為COP30提供優秀的合作實踐
案例,增強氣候治理的國際化。
三是探索建立CBAM收入再分配利用機制,助力發展中國家低碳轉型。將部分碳關稅收入用于支持發展中國家的低碳轉型,例如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幫助這些國家提高能源效率、發展可再生能源、改善工業生產工藝等。同時,可以仿照清潔發展機制建立低碳轉型基金,幫助發展中國家開發低碳項目,減緩CBAM對全球貿易格局的沖擊,推動全球范圍內的低碳轉型。例如,中歐可以仿照清潔發展機制(
CDM),建立CBAM低碳轉型基金,將部分CBAM收入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如光伏電站建設和鋼鐵脫碳技術應用。收入再分配機制可緩解WTO框架下的合規爭議。
四是推動綠色技術合作,共同提升產業低碳化水平。中國在清潔能源產業化應用端形成全球領先優勢,光伏組件、動力電池、風電設備等產品在全球市場份額占比較大,同時具備全產業鏈的生產整合能力。此外,中國還通過超大規模市場培育出快速技術迭代能力。而歐盟構建了全球最完善的綠色治理制度體系,包括《歐洲綠色協議》《凈零工業法案》等政策框架,其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機制、現代化低
碳基金等制度設計具有示范效應。中歐雙方應充分發揮各自在綠色技術領域的優勢,加強可再生能源、節能技術等領域的研發合作以及氣候政策學習交流。
(作者系廈門大學管理學院講席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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