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常山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暨“檢察+
碳匯”創新實踐示范點正式揭牌成立。
常山縣“檢察+碳匯”創新實踐示范點是集“法治宣傳、生態修復、成果展示”為一體的碳匯林項目,更是司法生態修復與碳匯聯動的重要載體。該示范點建設資金全部來源于檢察機關在司法辦案中引入碳匯補償機制后,案件當事人向縣農投集團認購碳匯支付的款項。
2023年初,常山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張某、沈某毀壞林地案中,因案涉林地位于礦區,且礦區仍處于開采階段,在原地進行補植復綠欠缺現實條件,即使異地修復亦無法覆蓋造成的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采用何種替代性修復方式?如何確保修復效果?成為擺在檢察官面前的難題。
為解決往常辦案中暴露出的生態損害修復難、效果差、資金保障難等問題,常山縣檢察院探索構建“系統化、流程化、規范化、可量化”的林業碳匯補償機制。
2023年4月,常山縣檢察院牽頭聯合法院、公安、林水、綜合執法、農投集團等單位出臺《關于在辦理涉林案件中適用林業碳匯補償機制開展生態修復的實施意見(試行)》,將生態損害賠償與碳匯交易機制相結合,替代性修復受損生態環境。
2024年4月,常山縣檢察院又聯合縣林水局、農投集團等單位出臺《關于在辦理涉林案件中適用林業碳匯補償機制的實施細則(試行)》,讓碳匯損失測算標準與常山縣林業資源現狀相匹配。截至2025年4月,已有12起案件的當事人通過認購碳匯的方式替代性修復受損環境,累計支付碳匯認購資金117萬余元,折合碳匯1.17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常山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鄭勤介紹說:“在司法辦案中引入‘碳匯’這個‘
綠色密碼’,不僅有效解決了生態損害‘一賠了之’的困境,更充分拓寬了常山縣林業碳匯發展路徑。在辦理林業資源損害案件中,我們委托林業部門對違法行為造成的生態損害以碳匯損失量進行測算,并引導案件當事人向國企購買等量碳匯,國企則將碳匯認購資金專項用于縣域人工造林、森林經營等碳匯項目,后續通過
CCER、ZJCER項目審定與核證后獲取新的碳匯量,實現增匯添綠的可持續發展,為踐行‘雙碳’戰略目標,提供具有常山辨識度的
綠色發展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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