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碳資產管理路徑的優劣解析
無論是成立碳資產管理部門還是專門的碳資產管理公司,就碳資產管理業務本身而言并沒有實質的區別,兩者都是在企業內部設立專業化碳資產管理機構,組建精細化的內部碳排放管理體系;差別在于不同企業集團的碳資產管理機構與其下屬企業權責劃分上存在區別。
就模式一而言,集團的碳資產管理部門可以通過提供技術、交易及風險防控等策略層面的支撐,來增強企業碳資產管理能力,具體到企業層面的實操,則可通過碳資產管理部門的指導協助下屬企業具體實施。而模式二通過專門的碳資產管理公司承擔從數據報送到履約交易全流程的碳資產綜合管理,一定程度上實現更加專業化的分工協作,但從管理成本及運行效率等方面來看,該管理模式的成本相較而言更高。模式三的總部部門及專業公司共同實施碳資產管理,是結合前兩種模式而產生的,但由于職能有所重疊且增加了運營及管理成本,這種方式目前采用的企業尚為少數。
鑒于碳資產管理是一項極具專業性的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的碳資產管理體系是我國能源公司需要長期思考的問題,基于公司參與碳市場的階段不同,碳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也會有所不同,所采用的管理模式是可以動態調整的。總體而言,我國能源公司可以考慮組建專業化碳資產管理團隊,將碳資產管理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進行拆分與細化,建立更加精細化的內部碳排放管理體系,在規章制度、組織架構等方面完善內部控制與管理,保證碳資產管理工作平穩有序運行。同時,在集團公司層面需要建立公開完備的信息化管理平臺,通過數字化平臺集中管理各分支機構的碳資產使用及應用情況。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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