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構建產品
碳足跡管理體系”作為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和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均明確提出建立
碳足跡管理體系。2025年山西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碳標識認證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部署,按照《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晉環發〔2024〕31號)等工作安排,近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和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開展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試點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
試點通知》),擬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碳足跡管理體系試點工作,推動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試點通知》明確試點目標、試點申報條件、試點任務、組織實施、保障措施等,確定了“2類試點的申報主體和條件”,提出了“8項試點任務”,規范了“試點組織實施的3個流程”,制定了“3項具體保障措施”?!对圏c通知》的發布將引導企業、社會組織、行業協會、技術服務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廣泛參與我省產品碳足跡體系建設工作,有力助推供應鏈和產業鏈
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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