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緩并適應氣候變化、預防污染,企業可以怎么做?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海南省企業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政策解讀,從11個方面發布指引要求并列舉實踐
案例,鼓勵和引導企業更好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責任。
《指引》中所指的企業環境保護社會責任為自愿履行的環境保護責任,而非強制性責任。《指引》中的環境保護責任,一方面是鼓勵企業實施法律法規未強制要求企業履行的環境保護行為,另一方面是鼓勵企業在法律法規已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采取保護水平優于法律法規標準的環境保護行為。
《指引》中的企業環境保護社會責任主要包含企業決策與措施、承擔公共環境責任、生物多樣性與自然棲息地恢復、污染預防、資源可持續利用、減緩并適應氣候變化、鄰避效應應對、清潔生產、創新與應用、供應鏈管理、信息公開11方面內容,并列舉相應的實踐案例參考。
例如,在生物多樣性與自然棲息地恢復方面,《指引》指出,企業宜采取措施消除或最小化對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的消極影響。實踐案例提及,某公司堅持將“避免”作為生物多樣性保護方案的首要選擇。公司承建的一個風電場項目在山地風電場進場道路方案設計時,盡可能沿等高線布設,寧可增加工程量和建設成本,也盡量避免動土砍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充分利用原有村組簡易路、森林防火通道,避免對原有自然植被的大面積破壞或移栽。
在減緩并適應氣候變化方面,每個企業都對某些溫室氣體排放直接或者間接負有責任,并將以某種方式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最小化企業自身的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化)并對氣候變化做出規劃(適應氣候變化),對企業而言是有意義的。實踐案例提及,某機場作為某省的重要航空樞紐,近年來通過建立
綠色機場自評制度,制定
碳排放管理計劃、實施
碳排放監測,并通過碳排放強度與各數據的分析評估,促進能源和環境管理體系的發展提升,實現能源管理、環境管理、碳排放管理三體系互相反哺,一體化運行,獲中國民用機場協會2024年度“雙碳機場”三星級認證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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