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1年7月全國
碳市場正式上線已經過去三年半的時間,3月底
碳市場迎來了首次擴圍,納入鋼鐵、水泥、鋁冶煉等高耗能高排放工業行業。如今,全國碳市場“雙輪驅動”的制度框架已經搭建完成,擴圍后覆蓋全國二氧化
碳排放量也超過60%,未來將如何促進我國的
綠色轉型進展?
日前,在中國能源模型
論壇十周年學術年會上,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中方首席顧問、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向包括《華夏時報》記者在內的媒體指出,與歐盟等依靠碳市場形成的需求側激勵相比,中國走出了一條具有源頭治理、直接激勵創新、交易成本低、與增長兼容等特征的低碳綠色技術和產業發展的路徑,更加快速和有效地加快綠色轉型。當前全國碳市場擴大覆蓋范圍,新增鋼鐵、水泥、鋁冶煉等難減排行業,重點還是要建立嚴格的減碳責任機制。
“加快綠色低碳產業發展,關鍵的一條是要擴大國內需求。而擴大需求,就要加快從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并且把碳排放雙控目標轉化為具體的量化指標,分解到各級政府和重點行業和企業,普遍推廣碳賬戶和碳核算,形成全面嚴格的減碳責任機制。”他表示。
提高可再生能源增長指標
最近幾年來,
新能源已經成為全球電源裝機的增量主體。國際可再生能源署統計顯示,2024年全球新增
新能源裝機約5.7億千瓦,占新增裝機的90%左右,新能源裝機占總裝機的比重已經突破了30%。其中,中國去年新增新能源裝機3.6億千瓦,對全球新能源裝機增長的貢獻率超過60%,為全球能源轉型注入強勁動力。
事實上,綠色低碳投資、生產、消費已經成為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位居前列的驅動力量。劉世錦指出,中國走出了一條有別于歐洲的低碳綠色技術和產業發展的路徑,尤其是市場力量在中國低碳綠色產業發展中發揮了決定性作用。中國政府提出的“雙碳”目標,具有明確、可信和長期穩定的特點,長期預期引導創新,吸引風險投資等大量創新資源進入資本、技術、勞動力、設備、消費品等各類市場,最有創新活力的民營企業成為主要參與者。創新推動了技術進步和快速迭代,在較短時間內大幅度降低成本,如光伏發電過去十年間成本下降90%,目前相當于燃煤發電成本的一半,未來還有持續下降空間。
清華大學
碳中和研究院院長賀克斌也認為,能源系統是中國綠色轉型關鍵,能源系統里的電力系統又是重中之重。中國電力需求增長強勁,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7.5萬億千瓦時,未來到2060年還會翻一番。“中國正在將一個全世界最大的供電網絡從高比例的化石能源支撐改造成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支撐,未來還要再造一個這樣的體系,這個事情可以說全世界沒有人干過。”他說。
而對于外界關注的新能源產業“產能過剩”問題,劉世錦認為,與實現碳中和目標所要求容量相比,中國現階段可再生能源的增長空間還很大,比如目前風光發電占比接近20%,距離碳中和目標實現時可再生能源占比至少在80%以上,還有很大的空間。所謂“產能過剩”只是局部和短期的,而且很大程度上是體制和政策原因所導致。他建議,隨著低碳綠色產業的超預期的快速增長,應當積極響應COP28提出的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產能增長兩倍、能效提高一倍的目標,在“十五五”和更長一個時期,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增長指標。
建立嚴格的減碳責任機制
而自2021年全國碳市場上線以來,其體制機制也在不斷健全。2024年1月,全國
CCER交易市場正式上線。今年3月,首批新的
CCER項目簽發,總計9個項目94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完成登記,次日啟動交易。月底,全國碳市場首次擴圍正式實施,新增1500家重點排放單位,覆蓋的溫室氣體種類擴大到二氧化碳、四氟化碳和六氟化二碳三類。
鋼之家分析師杜洪峰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鋼鐵行業被納入全國碳市場,有助于加速行業低碳轉型,推動鋼鐵行業減量重組,推動產能結構優化。短期中小企業可能面臨成本壓力,但長期效果會逐漸顯現,通過技術創新降低單位排放強度,減少配額需求,逐步形成“投資-減排-收益”的良性循環。并且通過碳市場提升碳透明度,積累
碳資產管理經驗,有助于應對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減輕出口碳關稅壓力。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逯世澤也在公開發言中表示,碳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來,全國碳市場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實現了穩起步、穩運行。2024年,整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配額、交易量包括交易額都顯著提升,
碳價一度破百。雖然最近
碳價略有回落,但是整體來看,整個碳價呈穩中有升的趨勢。2024年整體
履約率非常高,達到了99.98%,這是市場活力顯著增強的重要表現。
劉世錦建議,除了建立嚴格的減碳責任機制以外,還要積極探索既有利于減碳有利于激勵創新的新型交易機制,如碳替減交易機制。政府按照碳排放的替代性減少量,將一定比例的
碳配額發放給創新型低碳綠色企業,創新型低碳綠色企業將這些配額出售給承擔減排責任的高碳企業,于是高碳企業對
碳配額的付費直接轉化為對低碳綠色企業創新活動的激勵。這一機制具有“端對端”、低成本、短流程、直接促進創新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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